本报讯 泰州市姜堰区盐务局和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查获一面饺店使用“臭脚盐”,共280袋、100多公斤。经查,这批散发出臭脚味的食盐,是该店店主从一名上门推销的陌生人手中购买的,因价格便宜,就囤了几箱。这批盐由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公司地址为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2016年,泰州市食安委、食药监、工商局、盐务局联合发文,明确“中盐皓龙”、“中盐舞阳”和“中盐神鹰”三个品牌小包装食用盐为不合格盐,责令下架,不准销售。
目前我区暂未发现“臭脚盐”,区盐业公司要求各商家要严把进货渠道,不为利益所驱,拒绝上门推销,不从不正规渠道进货。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从具有食盐批发许可正规渠道购货,一旦发现不明食盐商品,要及时举报。此外,区盐业公司还提醒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食盐时做到“一看二闻三扫”:一看,合格的盐颜色是白色的;二闻,合格的盐有一股淡淡咸味,没有任何异味;三扫,江苏省地区销售的食盐包装袋,背面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进行食盐电子追溯,能看到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企业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号等安全信息。
蒋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