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3至4日,长荡湖开展冬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放流活动由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湖管会管理处共同组织实施,放流20尾/公斤的鲢、鳙鱼冬片43263.1公斤(约86万余尾),其中“诉前生态恢复”集中放流1157.9公斤。放流工作严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苗种供应单位,邀请金坛区公证处对苗种规格、计数、运输及投放等全程公证,并邀请溧阳市人民检察院、金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民代表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操作过程阳光、透明。
长荡湖水产管理委员会管理处主任周建立表示,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是养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快湖泊渔业转型发展的必要行动。近年来,长荡湖以实施“111”净水渔业工程(常年放流1000万尾青虾、1000万尾鲢鳙鱼、1亿只河蟹)为抓手,通过持续大规模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有效达到了“以渔净水”和恢复渔业资源的双重功效。根据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放流效果评估报告,长荡湖每年通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可固定氮120余吨、磷30余吨、碳500余吨,湖泊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湖区水质总体达到Ⅲ类标准。下一步,湖管会管理处将结合2019
年长荡湖封湖禁渔工作,继续加强渔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给放流苗种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确保放流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将对放流后苗种生长情况及湖区水质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科学评估放流效果。
蒋建君 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