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根据有关规定,从2月1日起,我区主城区推行烟花爆竹禁放,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习俗。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区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人口相对密集,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起火灾,直接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燃放烟花爆竹这种习俗的弊端,已引起各界的重视。
2017年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我区停放在北环东路路边的三辆轿车被引燃,被烧得面目全非。区消防大队南环路中队副中队长胡文忠表示,一到逢年过节,该中队处置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火灾的频率较高。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爆竹的燃放更容易引发火灾或人员伤亡,每一年春节医院都会收治一批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烧烫伤病人。
近年来,国内其他城市因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而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因烟花爆炸燃放导致的小事故更是层出不穷、数不胜数,不仅直接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而且危及群众生命安全,极大地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从我区来看,情况也不容乐观,每年都要查处数起违规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每逢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全区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亟待整治。
从禁放工作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情况看,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有较好的民意基础。南京主城区从1994年就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上海市禁放范围每年都在扩大,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近期,镇江和淮安两市城区也相继发布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群众反响热烈。因此开展禁放工作也是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绝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随着时代发展和进步,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已是大势所趋。
目前,我区公安、安监、城管、环保、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正加大对各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震慑违法人员,着力推动禁放工作贯彻落实。春节是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相关部门将统一部署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力争查处一批非法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减少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邵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