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硬”服务齐跟上 营商环境再提升图片新闻莫给非法集资诈骗留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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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2-12

莫给非法集资诈骗留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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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是亲朋好友团聚的日子,也是非法集资诈骗高发期。据悉,不法分子以此为契机,假借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网络理财,或借助电子商务、消费返利、金融互动、爱心公益、高科技生物产品等形式,进行网络传销和非法集资,不仅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而且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春节前夕,区检察院查处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杨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均有极其相似的特点。首先,承诺高额回报。行为人以投资理财的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或以购买股权相诱惑。其次,编造虚假项目。行为人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第三,以虚假宣传造势。行为人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往往通过各种途径包装自己,大肆进行宣传,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第四,利用亲情诱骗。有的行为人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劳动创造价值,君子生财有道。一切“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背后,往往是付出惨痛的教训。一切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消费行为,资金运作都是不可长期维系的,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参与投资者将面临极大的风险。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辛勤劳动所得,才能心安理得。区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要捂紧自己的口袋,擦亮自己的眼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四看”破解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一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应当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公众在投资之前,应当查看融资有无批准文件,查询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资料,全面掌握情况,理性作出判断。二看宣传方式。对于面向公众普通撒网式宣传,不关心投资人是否是合格投资者、有无风险识别能力,不进行任何风险提示的项目,应当保持警惕。三看经营模式。没有实体项目或虚构项目的,都蕴含巨大风险,要格外引起警惕。四看投资主体。没有设置投资门槛,谁都可以参加、投资金额不限大小的项目,不要轻易相信。冯玉 蒋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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