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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1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2-22

我区开展非标三(四)轮车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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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自去年开始,我区开展非标三(四)轮车大力整治,取得良好效果,但是仍有一些不法车主,趁执法人员休息之际,偷偷上路行驶,有的还搞起了非法营运。针对这一现象,即日起,我区交警部门再次掀起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风暴,对全区范围内违法违规上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予以查扣处理。

非标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燃油、电动三(四)轮机动车,路上常见的“红三机”、老年代步车等都属于非标车。根据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非标三(四)轮车都属于拼装车,这些车辆不能申领号牌,不能购买保险,而且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会给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受害人得不到赔偿。警方呼吁商家和市民,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共同为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邵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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