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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05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这些谣言,你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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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实行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关于电动车上路的谣言也是满天飞,记者从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归纳了几个反映最多的疑问,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4月15日之后就不给上电动自行车牌照了吗?

答: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规定,由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受理登记。

二、4月15日后骑电动自行车必须考驾照?

答:不需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非机动车有明确定义,也就是说,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对于非机动车的通行方式、载人、载物、驾驶人年龄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持证的要求。

三、三月份开始,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收费?

答:不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常州公安局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全程免费。

四、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就只能报废了?

答:4月15日起,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只有车管所一个么?

答:3月10日之后,金坛公安分局各交警中队均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申请。邵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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