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王勇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命施小民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王新强同志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何云华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黄克洪同志为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命陈建军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区规划局局长职务;
任命韩巧生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俊同志为区水利局局长;
任命邓九胜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免去其区农林局局长职务;
任命汤芳同志为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袁永炜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免去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聂卫斌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贺国洪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巫政强同志为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钱永锋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朱国杰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
任命陈兴龙同志为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郭小剑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黄建南同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晶阳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珍娣同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文俊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霞同志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浩明同志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和荣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奚云龙同志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柏虎斌同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