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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25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系列报道一

电动自行车该有“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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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为节能环保、轻便快捷,电动自行车成了很多市民上班、出行的首选。但与此同时,不合规车辆非法生产、销售问题突出,驾驶人交通违法多,交通、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还有二十一天,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正式实施,相较于旧国标,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要求更严格,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同时,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考虑到出行需求,新国标在最高时速、整车重量等方面适时放宽,其中,最高车速由20公里/小时调整为25公里/小时,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届时,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才能出厂、销售,注册登记核发全省统一的新号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无牌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区交警大队徐警官告诉记者,新国标对市民安全以及交通执法都是好事,车辆的安全性能提升,一定程度上可减少交通、火灾事故的发生。“虽然我们一直在查无牌上路,但4月15号之后旧国标车辆无法登记上牌,无牌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促使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主动上牌。”徐警官表示,电动自行车有了“身份证”,不仅在查处如弃车逃逸等交通事故时可通过车牌,找到登记注册的车主信息,也为失主找回被盗车辆提供了便利。

市民吴先生也表示,电动自行车上牌后,对驾驶人是一种自我约束,更加有助于形成文明行驶的氛围。

陈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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