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在“有意思”中找“有意义”参加内地高校免试招生港生增一成英企利用人工智能监测员工活动不得以“国学”“女德”教育妨碍义务教育人间四月天欧盟发布人工智能伦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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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4-16

欧盟发布人工智能伦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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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科技日报》消息: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布人工智能伦理准则,以提升人们对人工智能产业的信任。欧盟委员会同时宣布启动人工智能伦理准则的试行阶段,邀请工商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机构对该准则进行测试。

据外媒报道,该准则由欧盟人工智能高级别专家组起草,列出了“可信赖人工智能”的7个关键条件——人的能动性和监督能力、安全性、隐私数据管理、透明度、包容性、社会福祉、问责机制,以确保人工智能足够安全可靠。欧盟将“人工智能”定义为“显示智能行为的系统”,它可以分析环境,并行使一定的自主权来执行任务。根据官方解释,“可信赖的人工智能”有两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一是应尊重基本人权、规章制度、核心原则及价值观;二是应在技术上安全可靠,避免因技术不足而造成无意的伤害。对于这份准则,欧委会副主席兼欧盟单一数字市场战略副总裁安德鲁斯·安西普表示:“符合伦理标准的人工智能将带来双赢,可以成为欧洲的竞争优势,欧洲可以成为人们信任的、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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