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我区规模、私营、个体企业以及种养和个体工商户与日俱增,用工单位和务工人员之间经常会发生劳资纠纷。2018年,区人社局仲裁院共受理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08件。其中,劳动报酬争议案件511件,占案件总数的46.1%,除5件案件中止外,所有案件均在规定期内结案。通过省调解平台调解劳动争议100件,调解成功率达93%。
丰富的业务知识,是做好劳资纠纷调解的前提和基础。在调解工作中,区人社局仲裁院熟练掌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比例、加班加点的工资计算、农民工工资如何追讨等涉及劳动争议的相关问题做到了如指掌,调解时有的放矢。2018年共确认18件欠薪案件,涉及18家企业,为447名员工追讨了工资款1089万元。
真诚的爱心相待,是做好劳资纠纷调解工作的后盾和保证。“来访者来到仲裁院调解中心一开始往往情绪都比较低落,容易发火,总是想把积压在内心的苦衷一下子宣泄出来。因此,我们始终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从感情上拉近距离,让他们坐下来,给他们倒上一杯开水,从心理上给予安慰,让他们把心里话慢慢说出来,给他们有一个发泄怨气的机会。”区人社局仲裁院汤国芳院长说。
去年8月,一位劳动者心急火燎地走进区人社局仲裁院办公室,向立案科工作人员诉说其利用暑假在某单位打了近半个月工,该单位却以打工者隐瞒其还未毕业仍是学生身份为由,与其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工资。听了劳动者的诉说后,该科室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与该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并驱车赶到该单位,面对面地进行了长时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诱导,对方很快支付了拖欠的2400多元工资。
独到的分析能力,是做好劳资纠纷调解工作的先决条件和成功基石。在无数的调解案件中,该仲裁院的工作人员都有这样的结论,那就是当事双方在陈述原由时往往都是各抒己见,讲的都是有利于自己方面的理由。针对这种情况,仲裁工作人员专心致志地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和解剖,对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方法进行深入思考,找出问题的切入点,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春风化雨解疙瘩。作为人社仲裁工作者,除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外,还必须用热心、耐心、爱心真诚地为劳动者服务,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真正成为维护劳动者利益的“主心骨”“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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