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何云华、钱永锋两同志辞去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