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我区于日前出台了《金坛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举报内容、奖励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其中,本《办法》所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以下11个方面: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各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或者纵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办法》明确规定:举报人为通过当面举报或电话、信件、网络等渠道举报、揭发列入本《办法》规定的全区范围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对群众举报并被采用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为侦破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等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公安机关将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各级干部群众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本期二版所公布的举报方式方法进行举报。
陈玉婷 虞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