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调整为2280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不作调整。我区公积金缴存下限为1850元。
据了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此次公积金缴存基础调整对象为:2019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名义缴存的个人缴存者。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度的全部工资性收入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
对照缴存比例,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在5%~12%区间内,由单位自主选择,一个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收入,缴存比例统一为20%。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和个人缴存者应在汇缴2019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将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徐欢 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