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常熟日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质量,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近日,常熟市发布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自8月1日起,将全天禁止高排放机动车进入常熟市区范围内通行。
通告所指的高排放机动车共有三类,即注册登记满15年,装用点燃式发动机(使用汽油燃料),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按照车辆结构应当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排放标准为国Ⅲ标准和低于国Ⅲ标准,以柴油作为动力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这部分高排放机动车将全天被禁止进入常熟三环路以内的区域。据悉,常熟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近期将在通告规定的限行区域设置交通标志,并在上述限制通行区域设置高排放机动车自动识别系统。
(袁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