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不忘初心 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我区召开水稻一种就管现场会我区两项目被列入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区城管局:开展城中村环境综合治理我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图片新闻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03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7-05

我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 为更好地激发我区医疗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减少医疗机构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让群众少跑路办成事,近日起,我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

按照以往的程序,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即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应该先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复》后,才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行政审批至少要分四步走:第一步设置申请单位(人)提交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相关材料;第二步领取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第三步设置申请单位(人)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相关材料;第四步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办结时限需要75个工作日。

此次改革后,申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省去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复的前置条件,实现一步到位。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实际审批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

陈云霞 孙婷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金坛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61号   邮编:2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