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更好地激发我区医疗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减少医疗机构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让群众少跑路办成事,近日起,我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
按照以往的程序,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即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应该先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复》后,才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行政审批至少要分四步走:第一步设置申请单位(人)提交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相关材料;第二步领取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第三步设置申请单位(人)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相关材料;第四步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办结时限需要75个工作日。
此次改革后,申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省去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复的前置条件,实现一步到位。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实际审批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
陈云霞 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