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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7-30

聚焦需求导向 办好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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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图为访谈现场

韩巧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建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

马国盛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7月23日上午,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演播室,进行专题访谈。


市民反映:金玉华府小区为什么会延期交房?什么时候才可以交付呢?目前进行到了哪一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军回复:现在扬尘管控要求高,对工期有一定影响,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在管理力量和保障方面,也可能存在薄弱环节。该小区有些符合规范设计要求,但有些不美观,经过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近期在组织整改。目前,整改基本上已经到位。相关单项验收交付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已经到了后期,近期有望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但具体交付时间,还要看开发单位整改情况。根据商品房销售有关约定,延期交付有相应条款来约束。这属于民事行为,可以通过依法方式推进。


市民反映:我是金绣苑小区住户,我们小区车位只售不租?这符合相关规定吗?

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巧生回复: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开发商车位不得只售不租。经我们了解,金绣苑小区为分期开发建设项目,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目前仍有部分尚未交付,开发建设单位正在办理相关交付手续。待交付完成后,我局物管处将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金坛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督促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出售、附赠或者租赁等方式对产权车位处置进行约定,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求,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

2018年7月1日,《金坛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就已经开始试行,部分小区的试点工作取得突破,为理顺小区停车管理,我局成立了城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从人防部门逐步接管小区人防车位的管理,目前正在对小区人防车位基础信息进行摸排,梳理,提高人防车位使用率,缓解小区停车难现象。


市民反映:市场上存在各式各样的黑车,有没有系统性的管理措施呢?还有网约车,交通运部门是如何管理的?如果遇到纠纷,是否可以向交通运输部门投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马国盛:我们交通部门加大了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执法与巡查,加强了与公安联合执法力度。目前,我们在车站人员密集地区,充分利用小广播,加大提示性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的认识,从源头上扫除非法营运的市场。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时刻保持高压态势。

目前,我们围绕七部委颁发的相关办法和细则,对网约车进行管理。乘客碰到问题可以向我们交通部门举报,投诉。


市民反映:在使用公共维修资金过程中,有些业主不愿意签字,导致维修无法进行。特别是楼顶瓦片掉落、墙面瓷砖脱落等,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发生安全事故了,怎么办?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巧生回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第八十七等相关规定,明确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在难以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由建筑物的共同权利人承担责任,如果要获得免责需要自己证明不是侵权人。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相关业主签字难的问题,7月施行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有相关规定:一是开展应急维修。物业保修期届满后,发生楼顶及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等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二是实施异议表决。可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议事规则中约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采用异议表决方式。在书面告知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后,不超过三分之一的业主书面表示反对的,即可通过异议表决的方式同意使用维修资金。


市民反映:南洲公园水域都没有设置“禁止野泳”或“此处水深”等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旁边还有更衣室,这样设立符合规定吧?南洲公园的这处水域可以游泳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军回复:园林部门之前已经设置了很多警示标志、警示牌。由于人员破坏,造成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的丢失。最近,我们不光在这个区域,在其他区域,恢复设置。

更衣室经过查核是没有手续的,属于违法建筑,我们会督促把它拆掉。如果对方不拆,我们将移送城管部门,来处理到位。南洲公园不能野泳,野泳很不安全。目前,野泳监管面广量大,现有条款对野泳管理比较难。下一步,我们在进一步完善警示标志的基础上,增加巡查、劝阻力度,我们也呼吁广大尽量到正规场所游泳。余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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