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强保障 服务发展敢担当我区建好“四好农村路” 打响农路品牌我区再次提高困难群体生活补贴标准指前镇:垃圾分类指导员培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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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23

我区再次提高困难群体生活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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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老人和孤儿养育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我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老人、孤儿养育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再次提高。

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500元,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孤儿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250元和1800元。

今年,区民政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让改革发展红利惠及全区困难群体,全面实现“真扶贫、扶真贫”的目标。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对全区申请低保边缘困难救助的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并将符合条件的610个低保边困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低保兜底保障,对全区85户146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调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7户,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扩大救助覆盖面,为积极应对困难家庭边脱贫、边返贫的情况,出台了《常州市金坛区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

下阶段,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将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老人和孤儿养育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调査核实工作,严格执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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