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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6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03

9月10日起执行——

违规停车罚款1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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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停车难”已成为困扰广大开车人的一个难题。日前,金坛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台了《关于依法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从9月10日起,对机动车在城区、集镇或重点路段违法停放的,一律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罚款100元、记3分。

该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该通告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内停放,停车应注意“入位、顺向”,鼓励将机动车停放至路外停车场地;严禁在施划侧石黄色禁停标线或设置“禁停标志”的道路违法停放机动车;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设置停车位。

该通告规定,对机动车在城区、集镇或重点路段违法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现场处罚、贴单抄告或电子警察抓拍、车载移动抓拍,并一律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罚款100元、记3分;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当事人自行承担车辆拖移后产生的停放保管费用;对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僵尸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处理。邵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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