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省政府确定每年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
经区政府批准,我区于9月18日上午10时整鸣放防空警报信号(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区住建(人防)部门将组织部分社区居民进行紧急疏散演练。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听到警报信号后,切莫惊慌。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