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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0-18

爱惜绿地 从“停车”做起

关键字:做起,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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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是许多城市面临的一个问题,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将车停在绿化带内的理由。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城管部门对绿地内停车行为可进行处罚。

2018年12月31日9时许,区某市政建设公司司机陈某,驾驶普通货车运送工程所需材料至东城街道华阳路施工点,因附近没有停车位,陈某便将车辆停放在华阳路与月荷路西南角,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经过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绿地停车,首先违反了《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构成擅自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的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处100-500元罚款;如果同时造成绿化损坏,则还违反《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构成损坏城市绿化违法行为,要处以绿化损失1-5倍的罚款;如果将绿地破坏,长期占用停车,则构成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违法行为,应按所占绿化用地每平方米500-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针对绿地违规停车的整治,不仅加强了我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提供了重要执法保障。当然,整个整治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突出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比如,在部分项目建设中,要求项目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符合规定标准,因特定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异地建绿。要严格强化绿地率管理,确保城市总体绿量,要树好提醒标识牌,降低执法难度。

园林绿地是扮靓生活的美景,作为城市的主人翁,我们应该讲公德,守规则,文明停车,保护环境,真正让城市更绿色,更美!

徐欢 赵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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