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昆山日报》消息:日前,昆山市出台《2019年度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办法(试行)》,首次将绩效榜、红灰榜、光荣榜和达标榜运用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对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问责。
《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推进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设立“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绩效榜”“社区(行政村)红灰榜”“小区(自然村)光荣榜”“条线达标榜”等,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考核管理。
按照“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并从体制机制、组织动员、宣传教育、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信息报送、特色工作等方面按百分制予以评分。针对督查结果,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将对工作成效突出、考核成绩名列前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
(朱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