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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14

行人和非机动车“文明出行”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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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平时出行,受到法律约束的不仅仅是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同样应该遵章守法讲规矩。近段时间,交警部门在主城区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叫停这些低速交通中的不文明行为。

11月11日下午,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金坛手机台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交警在线执法直播”的节目,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直播中,五角场路口,市民吴大爷闯红灯过马路:“我看到黄灯闪了,就想着赶快过马路。”金坛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宋强警官拦住了他:“绿灯闪的时候提示您减速,黄灯闪的时候就不应该再过马路了,被车流挤在中间,特别危险。”五角场路口路况复杂,车流、人流量大,拥堵情况比较严重,2016年我区开始交通整治至今,许多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金坛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宋强说:“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是不按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是交警部门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

今年以来,我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占比35.8%,为什么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怕违法并且这种行为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金坛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荆迎认为,首先,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认识不足而导致侥幸心理。他们认为像“车祸”这种倒霉事不会落在自己头上,而且当看到别人出现类似违法行为时,就更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其次,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违法成本低,其被处罚的概率远远低于机动车辆,起不到惩戒作用。第三,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以人为本”概念的片面理解,助长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违法的风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但部分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对“以人为本”的界定却不甚理解,执意认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就要负全责。对法律的错误解读助长了他们违法的底气。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一直是困扰交通管理的一个难点,这些不文明行为更是严重影响着交通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重视和遵守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共建幸福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心愿,当我们都能做到这一点时,我们的社会便向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目标又靠近了一步。

邵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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