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规定》重点就增强商标使用义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规制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新修改的《商标法》也已在11月1日施行。
《规定》的亮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二是规范商标代理行为,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不得接受委托,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对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诉讼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
在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方面,新修改的《商标法》则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进一步加大侵权成本,保障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