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织密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网青年文明号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我区一教师获省小学英语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界画长卷《老金坛》连体明信片首发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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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12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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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金坛市卓越高端教育培训中心未按规定接受2015年度至2017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对金坛市卓越高端教育培训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该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或常州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机关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A座

联系人:王昊

联系电话:0519-82808083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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