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苏州日报》消息:继成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之后,日前,苏州又成功入围工信部公示的8个国家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建议名单,且是江苏省唯一入围城市。
近日,经全国城市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一系列流程,工信部遴选出8个国家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7个国家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至12月27日。其中,苏州入围国家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议名单。据了解,国家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是在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和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4个重点领域进行综合示范,国家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是结合本地优势的局部领域进行特色示范。
自2015年获得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称号以来,苏州市从政策层面、基础建设层面、应用试点层面,全面构建信息消费体系,全市信息消费得到快速发展。2018年,全市信息消费支出495亿元,其中,电子产品消费支出303亿元,信息网络消费支出82亿元,软件产品支出110亿元;苏州市人均快递业务量116.04件,远超全国平均水平;平均每户每月上网流量6.66G,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人均基础电信业收入1999.7元,人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17600元,人均电子信息制造业收入78000元;政务数据上云比例62.72%;100M及以上宽带接入用户比例87.9%,行政村通光纤宽带比例100%,4G网络覆盖的行政村比重100%。(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