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刘明江同志工作变动,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本人的请求,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明江同志辞去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