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9日,我区首次以挂牌标记的形式,在长荡湖开展鲢鳙鱼增殖放流活动,区领导陈锁龙、朱霞参加。
本次增殖放流共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3万元,放流品种为对水质净化作用明显的鲢鳙鱼(冬片),规格约20尾/公斤,放流数量2.42万公斤。同时,结合诉前生态补偿制度,与溧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诉前生态恢复”集中放流,放流鲢鳙鱼(冬片)630公斤。放流严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苗种供应单位,并邀请区公证处对苗种规格、计数、运输及投放等进行全程公证,确保阳光、透明操作。
今年我区创新鲢鳙鱼标记识别放流,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协助下,湖管会管理处对5000尾鲢鳙鱼(冬片)逐一称重并进行挂牌标记,被标记的鱼意味着在长荡湖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有利于对鲢鳙鱼进行跟踪测产调查。
湖管会管理处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封湖禁渔工作,强化渔政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放流苗种生长和鱼类种群繁衍创造良好环境,并组织科研单位定期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及时掌握放流苗种生长及水质变化情况,科学开展数据分析,评估放流效果。希望关心长荡湖绿色发展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长荡湖生态保护和资源养护中来,共创绿色生态长荡湖。
蒋建君 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