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31日,坛防指发布《金坛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春节期间未停产企业按照原规模生产,不得扩大现有规模,不得新招录用员工。各企业最大程度动员离坛员工不提前回坛。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期一律不得组织人员来坛。企业须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原则上使用在坛员工,不从外地输入,确有需要的,企业必须严格筛查并上报镇(区、街道)履行审核手续。
通知指出,企业要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对复工所有外来员工按照“一人一档”进行建档筛查,凡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坛的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单间隔离14天的要求。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员工500至10000人的企业,按照每100人一间的标准单独设置隔离间,企业要按照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工作。企业要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具备上述复工条件的企业可提出复工申请,所有已开工企业都要执行“四个到位”要求。
通知指出,提前复工办理流程为:企业申请,企业按照复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具备条件的可向属地镇(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各镇(区、街道)对申报企业组织现场核实,严格把关,符合条件的由镇(区、街道)填写金坛区企业复工申请情况统计表,报区企业复工工作专班审核后报区防控指挥部复核,同意后由镇(区、街道)指导企业复工。各镇(区、街道)每日将所有复工(含已开工)企业员工及生产情况报区防控指挥部,区防控指挥部每日下午5点前将复工企业名单报常州市防控指挥部。我区已成立区企业复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区企业复工工作。
通知指出,对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或扩大规模的企业,以及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或出现疫情的企业,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责令停产,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坛疫控(20201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臧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