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意见。意见中指出,对因疫情涉诉的危困企业,金坛法院将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的支持力度,适当调低保证金比例或采取保全保险担保等灵活的担保方式,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慎用强制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线上平台,及时化解企业诉讼案件,确保涉企诉讼事项实现网上办、立即办。金坛法院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当事人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将依法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时效利益。同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妥善认定因疫情防控引起的瑕疵履行民事责任。劳动者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金坛法院会联合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妥善化解,促成企业与职工达成和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金坛法院还通过依法加大对企
业的金融支持、坚持“差异化”原则审查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企业的破产申请、依法支持政府对企业实施的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以及对受疫情影响的被执行企业强化善意执行等多项举措,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平稳有序的经济秩序。
另外,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存在资金压力大、融资需求迫切的情况,“职业放贷人”等相关主体趁机实施高利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行为,金坛法院将对发现非法集资、“套路贷”、虚假诉讼、暴力追债等犯罪嫌疑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陈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