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控新闻宣传组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省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徐光辉对出台的12部分、50条政策逐一进行解读。
坚持稳字当头,力求政策措施务实管用切实可行
《若干政策措施》有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关键性。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循环畅通阻限这一主要矛盾和部分行业、企业受到严重影响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包括税费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服务等政策储备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尽快转入循环畅通运行轨道。
二是突出针对性。从地方和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出发,整体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谨防短期影响衍生为趋势性变化。
三是突出普惠性。相关支持政策在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传统服务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倾斜的同时,重在普惠性,着力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捷程度。
四是突出综合性。注重了解和把握国家的政策动态,重点关注基层诉求和关切,也借鉴了兄弟省市好的政策措施,着眼经济的基本面,着力经济的供给(企业)端,着重社会的消费(服务)端。
共12部分50条 突出分类指导也强调普惠可及
第一部分,周密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共3条:主要是对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重点园区、重点出口企业、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外资企业和产业链重要环节,以及服务业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有序受控”的原则,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的基础上,精准有序推动生产经营恢复正常。
第二部分,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共13条:主要是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分类分层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传统服务行业和中小企业,以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和个人实行财税优惠政策。
第三部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共8条:主要是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制定出台的30条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我省金融支持政策,包括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和受影响较重的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建立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绿色通道”,降低担保费率等,同时对积极响应的金融机构优先开展政府项目合作。
第四部分,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共7条:主要是从招工返岗、援企稳岗、社保缴费、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特别是提出建立返乡务工人员滞留就业应对机制,充足用好本地用工资源,促进用工需求有效对接。
第五部分,加强供应链衔接配套和民生物资供应保障。共3条:主要是重点解决重要物资的运输和配送等问题,提高物流效率和产出效益,也包括在长三角地区协同建立省市、口岸间运输优先通行机制,实现生产、生活物资互济互帮,积极帮助协调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加强跨区域协调衔接和运力调配,促进生产企业原材料运得进、产成品运得出。
第六部分,实施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共2条:主要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灵活的用电结算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第七部分,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共3条:主要是加大有效投入、优化投资结构,简化审批程序,对事关疫情防治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项目,实行急事快办等。
第八部分,大力组织科研协同攻关。共3条:主要是针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物资等,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加强科研协同攻关。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和救治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定额补助。
第九部分,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调节。共2条:包括抓紧出台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兴消费业态成长,培养居民健康消费生活习惯,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第十部分,注重防范受疫情影响可能暴露的风险隐患。共2条:包括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和资金流向监测、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谨防部分领域金融风险叠加传导,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十一部分,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好安全生产这条底线。
第十二部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秩序。共3条:包括提高审批效能和通关效率,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和损失,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等。
摘自中国江苏网,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