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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9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2-19

江苏出台依法防疫15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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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近日印发《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相关法规制度保障、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强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三个方面,对全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安排,共15项举措。

《实施意见》指出,加强疫情防控配套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完备、依法合规、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加强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推动相关条例修改,保障疫情防控长效久治。

《实施意见》明确,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危险源控制、危险场所封锁、交通管制、交通卫生检疫、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限制或者停止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相关场地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等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监测、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措施,违法违规阻断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等行为,依法依规快速处置;依法规范社会捐赠和受赠行为,捐赠接收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捐赠物资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恶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妨碍公务、制假售假、诈骗、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以及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聚众哄抢、趁火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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