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司法部日前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中,我区吴承艳律师被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吴承艳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把加强自身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平时注重积累业务知识、钻研业务理论、热心于公益事业,多次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区“十佳女性”等称号,2017年开设法律微讲堂,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蒋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