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满足群众日常诊疗需求,保证医疗服务有序安全开展,减少就医者交叉感染的疫情风险,我区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就医诊疗秩序。
所有就诊人员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医院预检分诊,经体温测量、个人信息登记和流行病学史问询、填写《诊疗告知承诺书》后方能就医。主动提前申领、出示健康码,主动提前预约,主动减少陪诊人员,主动全程做好防护,主动就近就诊。
我区医疗机构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类诊疗科目,以及呼吸科、消化科、耳鼻咽喉科内镜普通检查项目、HP碳呼吸试验继续暂停开放,急诊及危重症救治除外。特殊时期执行特殊诊疗流程,随着疫情好转,各级医疗机构将及时动态调整就医诊疗规定,直到全面恢复所有正常诊疗服务。
戴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