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公安部:启动接受教育 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试点清税无须“配比”欠税及滞纳金与人接触较多的从业者如何防护?办公场所防控指南我们带您看春景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199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3-04

清税无须“配比”欠税及滞纳金

3月起对若干税收征管事项进行调整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从今年3月1日起对若干税收征管事项进行调整和明确,其中包括取消欠税与滞纳金的“配比”缴纳要求,优化纳税非正常户的认定和解除程序等。新规定还明确了临时税务登记有关问题以及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基本征管事项。

关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公告指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的规定,纳税人缴纳欠税时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时清缴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不得将欠税和滞纳金分离处理。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金坛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61号   邮编:2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