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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3-09

江苏将开展新零售示范企业认定

《“苏政50条”服务指南》第五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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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发布《“苏政50条”服务指南》第五批。本批次《服务指南》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南京海关、省贸促会等牵头负责,围绕“苏政50条”中的10条举措,深化细化为18项具体服务事项和相关办理指南,涵盖降本增效、税费减免、商贸流通、三农服务、进出口便利化等方面。

《服务指南》提出,江苏将组织开展新零售示范企业认定工作,2020年在全省认定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新零售企业可向当地商务局申报,当地商务局根据相关要求和申报企业情况择优推荐,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入围名单,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苏政“50条”》中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外贸外资企业,各级积极研究采取扶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供应链、资金链等问题,促进平稳健康发展。指导出口企业申请不可抗力的事实性证明书,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服务指南》对此政策进行补充:为支持江苏食品农产品企业扩大出口,南京海关将对复工复产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及时跟进指导,有针对性地帮扶企业提升自检自控水平,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妥善应对国外推出的临时禁限措施,减少企业出口损失。

此外,本批次公布的《服务指南》中还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事关疫情防治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项目建设,提高施工许可审批效率。相关企业可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一站式申报”系统办理,或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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