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区接连出台《金坛区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金坛区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金坛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制度》《金坛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金坛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五项制度,强化落实“三个责任”。
据悉,此次出台的五项制度由区安委办牵头制定,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等5项制度的通知》为依据,是健全完善我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五项制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要求,对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工作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程序、整改要求、依法公开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程序性、闭环性、责任性以及公开性特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其中,安全生产警示提示情况,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及整改情况,各专业委员会对述职报告时查摆、反馈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安全生产巡查组将有关安全生产警示提示事项、督办事项纳入巡查内容并跟踪问效。此外,安全生产警示制度的实施不代替对生产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坛区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当前,我区安全生产派驻督导工作已经启动,7个派驻督导组将入驻各镇、街道、园区和重点机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对标“五项制度”,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在抓好企业疫情防控的同时,紧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同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关键环节、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把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全力确保企业复工安全。徐欢 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