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自2020年3月16日起有序恢复开放。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业务的现场办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2020年3月16日起,金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上午9:00-11:00恢复开放。
二、开放民事、行政、执行立案窗口,现场办理诉讼业务。
三、信访接待、档案查询、公益律师值班窗口、法庭诉讼服务站暂不对外开放,全面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如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 cn/)、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进行预约,也可通过电话办理预约,预约电话号码为:0519-82399688(民事、行政立案)、0519-82399696(执行立案),咨询服务仍可拨打热线电话12368进行咨询。
五、预约应提前一天办理,预约成功后凭电话预约中预约的号码在约定的时间段内来院办理立案事宜,不经预约或者逾期到场者一律不予办理。
六、当事人、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业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请下载“我的常州”APP提前申请)、预约凭证。
2.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3.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业务后及时离开。
4.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无健康码、健康码显示非绿色、不佩戴口罩或不配合安检的人员不得入内。
七、仍鼓励线上办理诉讼业务。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 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江苏微解纷在线多元调解平台(https://odr. jsfy.gov.cn/)等方式在线办理诉讼业务,不便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立案庭)。
八、我院将逐步、有序恢复线下询问、听证、庭审等诉讼活动,继续倡导以网上开庭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