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工会经费今明两年全额返还八部门联合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计划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省级奖补政策两部门联手打击“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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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09

两部门联手打击“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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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公安厅日前下发《关于打击“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的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排查,建立监控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强大工作声势。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关注部分地区出现的“炒猪”行为,立即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炒猪”团伙,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运输、屠宰病死猪,恶意传播动物疫病,随意散播疫情谣言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拉网式排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开展排查,关注生猪销售价格异常地区,涉嫌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网上生猪销售信息排查,关注网络平台来源于本地的生猪销售信息,特别是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涉嫌诈骗、标注虚假信息的,坚决取缔非法交易。排查工作应于4月15日前完成,各市要对排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梳理举报信息。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对涉及生猪异常销售、调运、屠宰的举报信息进行梳理研判,分析是否存在“炒猪”嫌疑,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并立即开展核查处理。畅通举报渠道。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分别设立“炒猪”行为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安排核实工作,深查细究,处理到位。省农业农村厅涉嫌“炒猪”行为举报电话为025-86263366,省公安厅涉嫌“炒猪”行为举报电话为025-83525568。各市县要参照省级做法设立举报电话。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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