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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7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14

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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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日前正式实施。

新《招聘办法》明确,招聘单位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等,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区别岗位特点、人才层次等不同属性。同类岗位招聘次数较多的单位或部门,可探索实施笔试成绩在当年多次有效的招聘方式,避免重复考试、招聘成本高等问题,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不再统一硬性要求笔试成绩不低于30%。可根据拟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等创新举措。这些措施为招聘单位科学确定招聘方式预留了充足政策空间,既方便“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也方便一般人才的招聘,切实增强了招聘单位选人用人的自主性和科学性。

今后,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将更加便捷、自主。新《招聘办法》明确,高等院校公开招聘自行组织,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只要有人事机构,也可自行组织。同时,针对基层事业单位招人留人困难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对特殊行业、特殊专业、经济薄弱地区,或层次要求较高等招聘困难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

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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