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驾培机构经营行为,提升驾培机构培训质量,促进驾培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我区制定出台《金坛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严格驾培机构资质管理
各驾培机构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标准尽快完成改造,经改造后,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仍未达到与本机构现有车辆数相适应的场地面积要求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暂缓办理车辆报废更新手续。对符合资质要求的驾培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另设立校外训练场的,场地要求按照三级以上驾培机构相应规定执行。
加强教练员与教学车辆管理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各驾培机构应当选用满足教练员基本条件、具备教学能力、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执教;加强教学车辆管理,按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教学车辆性能完好等。
严格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
规范学员培训招生。驾培经营者应当与学员签定培训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培训的业务种类、方式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纠纷处理等事项,推广使用新修订的“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杜绝合同外收费行为,不得收取培训信息卡、网络通讯等费用。
对备案学时收费标准、严格大纲培训教学、全面推行结业证书制度、建立健全档案及台账管理等作出规定。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切实规范驾培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驾培机构资质动态管理、培训全过程管理以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多举措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驾培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伪造培训学时、伪造变造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培训记录》以及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对教练员伪造学时、制作虚假培训记录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培训资格,驾培机构需同时向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报送单位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