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9日,记者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2020年,我区有九类特殊人员将免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一般贫困户、孤儿、城市“三无”老人、困境儿童、计生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伤残等级在三级以上的居民,每人可免缴460元(茅山老区450元)。
为确保我区特殊群体能及时参保、享受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区社保中心积极与区医保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对接,掌握最新人员基本信息,做好特殊群体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同时,依据各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录入医保缴费系统,确保特殊人员病有所医,减轻困难群体就医负担。
徐欢 李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