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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08

区人民检察院:

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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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已经基本了解了你的诉求,从你提供的有关材料看,你申请检察机关进行执行监督符合我们的受理条件,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检察长接待日中,在听取了信访人员的诉求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仲军给出明确回复。

今年年初,区人民检察院对原《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制度明确,每周二由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帮助解决民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检察长接待日所接待的信访,实行首访负责制,接待所批办的案件,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严格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工作要求,做到应答复尽答复。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12309检察服务恢复开放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开展接待5次,及时认真回复每一件群众诉求,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左玲 陈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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