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全域整治 赋能乡村振兴我区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我区召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推进会试点方案大纲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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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08

我区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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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关部署要求,自然资源部2019年底组织开展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并将我区朱林镇纳入试点名单。我区成立由区领导挂帅,相关镇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加快黄金软米生态大农场建设,为我区乡村振兴探索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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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卫士奖”,得到国际充分认可。该工程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农村提供发展空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最佳典范。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明确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凸显。在同一空间上,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多维度问题并存,单一要素、单一手段的土地整治模式难以完全解决综合问题,需在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下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统筹农用地、低效建设用地和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土地综合整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手段,履行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平台抓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活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和数量提升。

常州市局领导现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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