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部署安排,从即日起至8月底,我区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未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2.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3.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4.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5.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6.其它各种违法违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二、举报受理途径
举报电话:82693110,邮箱:jtyjglj@163.com。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区安委办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