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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1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17

今年我区第二次调低企业用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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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落实省、市发改委政策要求,区发改局认真研究价格政策,结合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积极协调供气企业,快速履行调价程序,于6月12日出台了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价格扶持政策,为企业降本纾困,切实推动我区工商业企业发展。

今年2月22日,区发改局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75元/立方米调整为3.36元/立方米。本次调价,再次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36元/立方米调整为3.21元/立方米。另外,疫情防控期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降低0.03元/立方米以及有防疫观察和治疗任务的医院用燃气费降低0.10元/立方米的政策仍继续执行。两次阶段性降低用气价格叠加,预计将为全区用户节约用气成本3400余万元。姜涛晔 臧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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