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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30

我区新一轮持证残疾人团体商业保险生效

三年一轮常态实施 保险赔付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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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30日起,我区实施的持证残疾人团体商业保险进入第4轮有效期,惠及全区所有持证残疾人,这一轮保险有效期3年,赔付将更加精准。

此次保险有效期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包含重大疾病补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实施前,区残联多轮论证优化提升保险条款,每人保费100元/人/年,上调20元/人/年。这一轮重大疾病补充保险病种由上一轮的30种增加到40种,人身意外伤残赔付限额由2万元提高至1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报销由5000元提高至8000元。

据悉,为缓解残疾人因病、因意外致贫返贫社会难题,2016年我区于当年6月30日启动持证残疾人团体商业保险项目,是全国首家实施重大疾病补充保险项目的地区,由区残联具体负责。为优质高效实施项目,区残联委托专业保险经纪公司——北京方和万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专业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择优保险公司,与各镇街道专职委员多方联动,高效服务。

2016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18日,全区三轮持证残疾人团体商业保险共向314名残疾人赔付872万元,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减震阀”和“稳定器”作用,有力助推贫困残疾人同奔小康,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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