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知,对2020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在疫情期间申请缓缴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个人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做出调整。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将调整为2610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不作调整,即:常州市区为2020元,溧阳市和我区均为1850元。
其中,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由单位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年度内缴存比例只能调整一次。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在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统一为20%。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余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