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实际,就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近日,我区出台《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
进一步净化全区地名环境,建立健全地名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地名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服务百姓生活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工作措施
(一)申报命名一批。重点清理整治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无名路、重名路,按照“城市道路必须命名,其他道路按需命名”的原则,根据现行行政区划,以镇、街道、园区为主体,区资源规划局(新城开发办)、住建局(老城改造办)、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协同,做到“谁实施谁申报、谁主管谁监管”,做好道路的地名命(更)名申报工作,并按规定设置地名标志和交通指示标志。
(二)规范纠正一批。重点针对地名“大、洋、怪、重”、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或更名,以及住宅区、建筑物(群)宣传名与工程名不一致和专业地名更新不及时等三类情形,以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等行业管理部门为主体,各镇、街道、园区相协同,及时对不规范现象进行排查梳理、清理整治,并将标志标识设置到位。
(三)适度调整一批。按照“整治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重点针对缺乏文化内涵、名不符实的地名,对损害地名文化、隔断历史文脉的情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适度调整,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前命名、已经约定俗成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则上不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由区民政局(地名办)做好规范化使用备案工作。
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充分认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在方便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增强地域认同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予以贯彻落实,区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相关时序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措施方案,确保清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体现特色,传承文脉。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既要符合地名命名更名基本原则,又要体现金坛历史、地理、人文特征和地方特色。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养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命名一些能够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人民群众美好向往与期盼、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新地名、好地名。
(三)加强引导,营造氛围。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把握认定标准,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切实加强正面引导,注重宣传地名政策法规、标准地名使用的重要意义等,营造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清理整治活动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