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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8-27

我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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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行为,既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又埋下公共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连日来,我区通过疏堵结合,积极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并加大处罚力度,全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依法养犬 推动养犬工作制度化

去年年底,金坛公安分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全区规范养犬规范管理办法》《城区养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区文明办、金坛公安分局和区城管局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通过相关文件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文明养犬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统筹推进文明养犬工作,我区还成立了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免疫登记、饲养管理、收容处置、依法查处等工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滕云俊表示:“近期我区加大了对沿街店铺入户宣传力度,使居民认识到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重要性,争做文明养犬人。”

持证养犬是文明养犬的基本要求,为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犬证,我区在城区8个宠物医院设立了“一站式”办证点,公布办证流程,统一提供兽用狂犬病疫苗,现场办理犬证犬牌。截至目前,已办理犬牌犬证4650个。我区还将规范养犬管理纳入网格化治理范畴,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开展犬只基础信息登记,与犬主逐一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5000余份。翠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强玉美告诉记者:“我们通过网格员对社区犬只进行摸排,并发放宣传资料,让居民了解文明养犬相关规定。同时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进行劝导。”

加大整治力度 提升文明养犬氛围

8月13日,市民张某某在西门建材市场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的处罚。今年5月1日,《常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后,金坛公安分局已累计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34起,其中当场责令整改11起,其他均为罚款50元处罚。金坛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还将加强辖区内小区、道路、公园、菜场等公共场所巡查,杜绝遛狗不牵绳现场。”

8月4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巡查至江南路16号某水产店附近时,发现该店门口拴着的狗周围有多处动物排泄物未及时清理。根据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对该狗主人处以50元的简易程序处罚。

今年以来,我区建立了犬只留检所金坛工作站,专门实施捕捉狂犬、野犬、流浪犬、无主犬。针对广场公园、居民小区、城区主干道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金坛工作站的人员加大晚6点至8点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我区各志愿者团队也积极行动,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现场劝导,并举报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等违规线索。

多部门齐抓共管 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据统计,上半年,我区涉犬警情同比下降40.41%,接种狂犬疫苗人数同比下降24%。文明养犬工作初见成效,但不文明养犬行为仍然难以杜绝。下一步,金坛公安分局将坚持以“常态长效、精细全面”为目标,通过加强规范化联动治理、运用智能化辅助手段、提供精准化执法保障、做好网络化深度宣传等,继续抓好宣传发动、登记免疫、集中整治等工作,推动犬只免疫登记、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流浪犬收容等措施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养犬并非小事、私事,而是关乎城市文明程度的大事、公事。总而言之,养犬管理规定,管束的是养狗行为。只有形成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养犬人、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养犬环境才能更文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滕云俊说:“针对执法取证难的问题,我们将及时与社区做好对接,做好取证工作,协助处理不文明养犬行为”。

接下来,我区还将继续深入推进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从严治理不文明养犬现象,全面提升群众文明意识,助力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余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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