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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8-31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获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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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咨询,我区首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经投入使用,如果居民想装这类电梯该如何申请?政府部门是否有补贴?

区城管局答复:《金坛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于2019年6月1日出台。该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专窗,全面受理业主加装电梯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到服务专窗领取加装资料并提出相关申请;2.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3.申请人完成方案设计、业主意见征询等工作;4.经领导小组联合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组织施工,并按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

根据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可以按照业主自行商定分摊比例自主筹集资金、社会投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方式筹集。目前我区对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条件并出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户按其加装电梯出资金额的80%由区财政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加装电梯完成使用登记手续后,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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